|
国内典型污染事故:
- 武汉市氨泄露事故
1990年6月11日下午,位于武汉市汉口的武汉第一饮料厂,因阀门螺丝脱扣,致使大量的液态氨泄露,并迅速扩散。武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接到通知后,于当晚8点左右赶到现场。采用溶液吸收法和检气管定性测定。在毗邻的省农机公司宿舍,测得的最高浓度为611mg/m3,在武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建议下,公安部门和邻近单位,共同疏散了农机公司的近千名居民。厂方采取措施,堵住了泄露,并用大量的水冲洗遗留的氨液。此次事故除有部分儿童和老人出现咳嗽和暂时性呼吸困难外,未发现人员伤亡。
- 开封市饮用水污染事故
1993年4月30日,开封市突降暴雨,引发了开封市建国以来最大的饮用水污染事故。暴雨过后,许多居民向市长、水厂和环保部门反映:饮用水中发现异味,闻着象氯味、漂白粉味,喝起来有苦涩感、辛辣感,饮过后有恶心、拉肚子现象,一连数日,被污染的饮用水使开封市几十万人受害。污染事故刚被发现,市环境监测站和市水厂分析化验人员就立即在引水明渠水厂进口处和自来水供水管网中取样分析,水样中有剧毒物质氰化物、六价铬检出,证明引水明渠的饮用水受到了污染。取样同期检验项目还有六六六、滴滴涕、亚硝酸盐氨、砷、氯等,未见异常,排除了加氯过量的可能。经过市人大、市政府、市环保局、监测站、自来水公司等单位联合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是一些乡镇企业违反了有关法规规定,擅自在市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建厂,并向市自来水厂用水高峰期才启用的引水明渠排放有毒有害污水,引水明渠积累多日的有害物质汇同暴雨冲下的含有机农药的农田灌溉水污染了开封市的饮用水。
- 湖南沅江死鱼事故
1991年从5月2日开始,沅江140公里流域和武水20公里流域,发生了突发性的大量死鱼事故(约50万公斤),持续40多天,跨越一州一地五县,损失严重,影响深远。湖南省环保局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派出技术工作组到现场调查,由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牵头,怀化地区和湘西自治州环保局和监测站参加,分四组,历时15天,调查水域范围240余公里,涉及到18个单位,调查187人次,收集各类资料、证据112份,共1061页,取得各类数据8101个等,经过对大量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后,终于查明大量死鱼是由于鱼体黄磷中毒所致。湘西自治州浦市化工总厂、洗溪磷矿和七一化工厂长期超标排放黄磷废水。黄磷在一定的条件下沉积在河床底泥中,不断累积,因暴雨径流剧增,底泥翻腾,含单质磷胶体颗粒物泛起。加上春季鱼类繁殖旺盛,代谢功能加快,大量吞食含黄磷污染物,导致大面积死亡。
|
|